东方财富网首页 行情 博客 论坛 基金吧   设股吧为首页 加股吧入收藏
巴士股份个股档案
最新提示公司概况财务分析股东研究股本股改重要事项公司报导行业分析
公司大事经营分析主力追踪分红扩股高层治理百家争鸣关联个股更多信息
1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巴士公交在环线内的近6000辆公交车将陆续装上GPS" 我无法知道巴士现在有多少辆公交车,但我知道上海公交车车身的广告很挣钱的,一辆车光光广告费都可以收好几万一年,这个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现在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卖掉了也不算这一块无形资产,账面是不能反应这一块资产,但你如果卖掉不可能不算啊,光光这一笔无形财产就上百亿人民币了,大家看看巴士,现在就是巴传媒了,现在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在上海和的朋友辛苦点,到有关部门问一下,谢谢了。

作者:116.204.211.*  2008-07-03 09:10:42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回复主题

绝密主力建仓数据 新一代TopView赢富
2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阻止它们抢夺巴士。

"巴士公交在环线内的近6000辆公交车将陆续装上GPS" 我无法知道巴士现在有多少辆公交车,但我知道上海公交车车身的广告很挣钱的,一辆车光光广告费都可以收好几万一年,这个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现在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卖掉了也不算这一块无形资产,账面是不能反应这一块资产,但你如果卖掉不可能不算啊,光光这一笔无形财产就上百亿人民币了,大家看看巴士,就是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现在是巴传媒了600386,上海巴士经过这几年的经营,即将变现或没有变现的无形资产是非常巨大的,现在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在上海和的朋友辛苦点,到有关部门问一下,谢谢了。



作者:116.204.211.*  2008-7-03 09:16:51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3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58.42.179.*  2008-7-03 12:52:44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4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60.184.91.*  2008-7-03 13:06:39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5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Wilsong  2008-7-03 13:29:36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6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61.186.167.*  2008-7-04 08:10:05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7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原帖]
支持

作者:61.186.167.*  2008-07-04 08:10:05
支持!

作者:61.173.188.*  2008-7-04 08:13:30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8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原帖]
[原帖]
支持

作者:61.186.167.*  2008-07-04 08:10:05
支持!

作者:61.173.188.*  2008-07-04 08:13:30
支持!

作者:124.89.118.*  2008-7-04 08:58:02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9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218.93.38.*  2008-7-04 21:33:03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10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222.131.34.*  2008-7-04 23:07:19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11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原帖]
支持!

作者:222.131.34.*  2008-7-04 23:07:19
支持!

作者:76.190.202.*  2008-7-05 07:16:51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12
国资委这帮人明显想在这一块资产没有体现以前把巴士转移走
支持!

作者:222.162.109.*  2008-7-05 07:28:14
  我支持】 【不好说】 【我反对】 【引用】 【回复主题删除


  发表评论
  作者: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注册
  您的发言信息按有关规定都会存档,您须为所发表言论的后果负责,请您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为了更好地给网友提供一个合法、有序的交流平台,禁止在东方财富网博客、股吧中招收会员。 【点此举报】 违法举报电话:021-54509984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征稿启事    人才招聘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版权所有: 东方财富网